营改增后,劳务派遣公司根据财政部《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》(财会[2016]22号)文件的规定,在“应交税费”科目下,劳务派遣公司经常涉及增值税二级科目为 “应交增值税”、“未交增值税”、“简易计税”,账务处理与之前有所变化,现举例说明如下:
1.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
(1) 一般计税方法
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,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。
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,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,适用的税率为6%,即:
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
例1:嘉乐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,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。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,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。
账务处理如下:收到劳务派遣费时:
借:银行存款 1 000 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943396.23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 ) 56603.77
提示: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,需要全额列收,不得以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的工资、保险等之后的金额列收。对应的税率为6%,可以抵扣进项。
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费用时
借:主营业务成本 800 000
贷:银行存款 800 000
此时,劳务派遣公司取得的办公用品、水电费、维修费、租赁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,假设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0000元,则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6603.77元,相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26603.77
贷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26603.77
次月,缴纳税款时
借: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 26603.77
贷:银行存款 26603.77
(2)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%差额纳税
应纳税额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) ÷(1+5%)×5%
例2:嘉乐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,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。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,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,征收率5%。
一般纳税人,采用差额计税,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科为“简易计税”明细科目,此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、扣减、预缴、缴纳等业务。
账务处理如下:收到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费时:
借:银行存款 1 000 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952380.95
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47619.05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费用时
借: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.76
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38095.24
贷:银行存款 800 000
缴纳税款时
借: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9523.81
贷:银行存款 9523.81
提示: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的,需要全额列收,差额交税。支付的工资、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,但不能抵扣进项。对应的征收率为5%。
2.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
(1)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
应纳税额=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÷(1+3%)×3%
例3:嘉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,简易计税,未采用差额纳税,本月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,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,
账务处理如下:收到劳务派遣费时:
借:银行存款 1 000 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970873.79
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29126.21
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费用时:
借:主营业务成本 800 000
贷:银行存款 800 000
缴纳税款时:
借: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29126.21
贷:银行存款 29126.21
提示:小规模纳税人采用正常简易方法的,需要全额列收,全额缴税。对应的征收率为3%。
(2)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%差额纳税
应纳税额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) ÷(1+5%)×5%
例4:嘉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,采用差额纳税,本月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,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, 账务处理如下:收到劳务派遣费时:
借:银行存款 1 000 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952380.95
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47619.05
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费用时
借: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.76
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38095.24
贷:银行存款 800 000
缴纳税款时
借: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 9523.81
贷:银行存款 9523.81
提示: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差额征收的,需要全额列收,差额缴税,支付的工资、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,对应的征收率为5%。
开票要求: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,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可以开具普通发票。
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:即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,录入含税销售额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)和扣除额(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),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,备注栏自动打印“差额征税”字样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),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合